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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大拆大建 广州城市更新有序推进

  本报记者 刘一心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广州实际,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立足城市品质和价值提升,持续探索超大城市有机更新之路,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防止大拆大建。

  分区分类施策 系统推进更新

  《意见》明确,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其中,老城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不短时间、大规模进行拆迁,坚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合理确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严格控制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未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采用“绣花”功夫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加强统筹谋划,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注重补短板、惠民生,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安全和韧性。

  《意见》明确,在城市更新中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对城市更新涉及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进行立法,并依法履行相应审批和备案程序。

  空间规划引领 提升城市品质

  在探索超大城市有机更新之路上,《意见》首要强调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提出两个“坚持”,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将城市更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全市范围内系统研究。在城市更新范围内的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等刚性管控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

  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加强项目储备库、年度计划联动管理,优化城市更新目标和任务,合理控制城市更新规模、调节开发节奏和时序。

  在塑造高质量发展空间方面,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形成以调整重构为主、结构性拓展为辅的空间发展模式,促进空间资源要素根据市场规律和发展需求进行优化再配置。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供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文化传承、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

  推进绿色发展 以新城建赋能

  《意见》多次提到“绿色发展”。其中,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求在生态保护、生态建设方式、生态修复等工作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托市级重点平台,打造一批低碳生态示范区,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通过通风降热、山水景观保护、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集约开发,塑造低碳城市空间形态,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与技术,促进区域绿色建筑发展。

  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对标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老旧小区微改造内容及标准,推动老旧小区绿色节能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置于“十五分钟生活圈”内全面统筹。

  在新城建设中,聚焦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智慧社区园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积极落实新城建试点工作任务,以新城建赋能城市更新,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推动新城建产业发展。实施社区、园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按照“智慧社区”标准推动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社区级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提升社区基础设施集约化和智能化水平。

  同时建议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建立城市更新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防御各种自然灾害,加强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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