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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光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五点思考

  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土地是最稀缺的资源,是农民生存之基,也是农村长治久安的生命线。中国封建社会进行过三次大的土地制度和税制改革。建国以来,我党进行了三次土地制度改革。第一次通过土地改革,争取农民的巨大支持,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第二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改革开放的先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积极性,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第三次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促进了农村建设小康的步伐。现在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认为是第四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这次改革,是要进一步巩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果,明晰土地产权,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加速全面实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那么,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我认为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对农民承包耕地实行确权制度,真正落实农民的事实上的私有产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利,扩大和保障农民占有耕地的收益。一家一户永远占有小块耕地,将是中国的国情,这是保障农村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农民生存的需要。

  第二、改革土地征用制度,要让农民得收入大头。去年我在一些地方调查。政府对农村土地实行征收,征收之前已经纳入了城市规划。对征收的地补偿一般包括以下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即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农业产值的6—10倍。二是安置补偿费。即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乘以耕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农业产值4—6倍。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同。这部分由地方政府规定。地方政府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用地征为国有,变成非农业用地的过程中,土地资本呈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值。据估计,如果土地出让成本为100%,农民得到的5—10%,村级集体组织得到25%—30%;60—70%为县乡镇以上各级地方政府所得。巨大的土地差价成为政府经营土地最主要的激励所在。新庙镇农民青苗所得2万元,村组织6万元,一般工业用地可获得20万元,县乡政府可得12万元。农民、村级、县乡政府分别获得的比例是10%、30%、60%。如果是商业用地每亩收入60万元。要改变这种现状,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抓紧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变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补偿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同时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革地方政府主要信赖土地财政的现状。据统计,199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300万元,到2011年上升到2。7万亿元。根源于分税制中央集中过多导致的地方财政收入的饥饿症,这是构成了土地开发和城市化浪潮的一个核心推动力量。因此,要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土地好处,必须加大转移支付制度。

  第三、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扶持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流转要与当农民劳动力和人口转出去多少相适应,与当地技术装备水平相适应,与当地社会服务的程度相适应,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一阵风。不能让农民承担巨大的收益风险。郧县魏家铺工作组省烟草专卖局驻郧县青曲镇魏家铺等四个村驻点,调查四个村,2010户,人口7108人,居家迁出的467户,占全部户数的23%,出外人口3103人,占43。6%。在土地流转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七种形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以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基地为依托,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或“订单农业”模式,带动当地农户进行有主导方向的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如郧西县安家乡瓦房沟村引进武当红葡萄酒厂,将该村一组新整理的300亩土地整体流转(400元/亩),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配套新建成“武当1号”山野葡萄基地,按观光农庄式建设,科学化栽植,规范化管理,230株/亩,1000公斤/亩(科学化控制产量,保证产量年年持续稳定),3年初果,5年丰产。目前市场保护价6元/公斤,亩平收入6000元以上。100余名小区农民就地就近务工,劳务收入5000元/人年以上,农民变身为“产业工人”。现已带动全村农户庭园四旁栽植600余亩。

  二是主导产业带动土地流转。各涉农区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三是股份合作组织带动土地流转。郧县一些村搞大棚蔬菜,时令蔬菜,形成合作社,扩大种植面积。在二、三产业发展较好、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的村,组织和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模经营,农民按股分红;或者出租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进行规模经营,同时对土地入股的农户安排就地打工和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四是整村规划带动土地流转。鼓励整村、整组农户将各自承包的土地,统一委托乡镇(街)及村流转服务组织集中进行流转,并对流转土地连片整理形成农业园区,进行农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或实行企业化管理。郧县子胥湖集团投入10亿元,集中了12村的范围,开发茶叶、旅游,花卉、生态养殖、房地产等行业,将分散居住的农民集中迁居盖楼房,26万平方米,1600户。

  五是种养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种田能手或养殖大户租赁、承包耕地或荒地,凭借自己的技术,以一业或一个产品为主,实现规模或集约经营。

  六是吸纳社会资本带动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村致富能人回乡创业,通过致富能人的资本和号召力带动当地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集并土地,创办农业公司。流转土地的农户可受雇于公司,并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可在公司统一指导下分户经营。

  七是盘活“四荒”土地带动流转。主要对村集体所有的“四荒”资源通过招标、竞价、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引进有资质的业主进行经营,盘活土地资源。

  当前,土地流转仍然存在经营风险,如果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问题,不能让农民利益受到损失。

  第四、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采取试点的办法,逐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收入的渠道。

  第五、完善农业补贴和整合统筹使用各种涉农资金。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办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的试点试验,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并增补贴向粮食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试点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以县为单位对波及农专项资金为平台进行整合,赋予县市60%的整合比例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的权力。如郧县柳陂镇因丹江移民安置,投入10亿元,集中安置262户,49789人,兴建了14个安置社区。盖起了新楼房,有的二层,有的三层,二层的181平方米,三层的270平方米。政府只补助731元一平方米,筹措移民资金4亿元,政府通过整合教育、发改、林业、交通、文化旅游、能源、住建、人社、民政、组织等方面的专项资金6亿元,办了大事,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作者单位:湖北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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