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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赓续辽宁历史文脉

  □ 魏举峰

  城市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记得住乡愁”,就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辟阐述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使命任务,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延续城市文脉、留住乡愁记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树立大历史观

  提高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认识

  保护好传承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

  辽宁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辽宁的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文物古迹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推进落实。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加强责任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保护第一”的基本原则,坚决纠治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问题,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均建立了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的大保护格局。

  统筹保护发展

  构建多层级保护传承体系

  从“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到“万丈高楼平地起”,建筑、街巷、城镇是记录时代发展的重要载体,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

  辽宁省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制度法规体系,初步构建了由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构成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颁布实施《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用法律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底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将建设文化强省、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作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印发《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分解12项重点工作、37项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编制《辽宁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共梳理历史文化资源十余类、3000余项,从省级层面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指引。

  加强资源认定。借鉴辽阳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经验,指导推进丹东市、鞍山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横向增加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类型,将历史地段资源纳入保护名录,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纵向延展保护对象的历史年代。沈阳黎明文化宫、朝阳水泵厂车间、丹东市原“辽东人民广播电台”旧址等一批历史建筑陆续公布,有力保护传承了辽宁工业文化,留存了红色记忆。

  全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6个;中国传统村落45个,省级传统村落45个,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2个;历史文化街区22片,历史建筑745处(1314栋)。

  坚持守正创新

  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文化因赓续而繁荣昌盛,传统因创新而历久弥新。正因如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既要“守正”,也要“创新”。

  辽宁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加大普查工作力度,将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出、保留住,采用“绣花”“织补”等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持续推进修复修缮工作,同时注重赋予历史文化遗产新时代价值,以用促保,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建设性破坏行为。2023年,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了覆盖全部城市的省级巡查和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工作,对各市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保护管理责任和活化利用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召开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总结部署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部署任务。

  修复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多维度彰显辽宁历史文化价值。公布认定丹东市九纬路、七经街等反映抗美援朝等红色文化精神的历史文化街区。总结编印示范案例,推广成果经验,推进生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街区项目,如将沈阳市中山路、营口市辽河老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集文化、商业、旅游、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商业街区;鞍山市台町、辽阳市庆化—东京陵等历史文化街区完善相应生活配套设施,既传承文化,又改善民生;辽阳市白塔历史文化街区、唐户屯历史文化街区激发街区新的生命力,融入文创产业,打造成文化展示基地。

  推进历史建筑对外开放,融入百姓生活。编印《辽宁省历史建筑对外开放导则》,遴选并公布第一批对外开放历史建筑,进一步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推动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历史文化,加强文体旅深度融合。

  (作者为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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