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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断头路” 点亮“摸黑路”

  □ 张宗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今年年初以来,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改善需求,各地统筹疫情防控与改造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机制,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4万个、474万户,按小区数计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3.5%。其中,开工进展排名靠前的地区为河北、湖北、山东、内蒙古、贵州、北京。

  做好疫情防控 组织实施改造

  因疫情,部分地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受到影响。为确保今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多措并举推动改造项目落地,加快施工进度。

  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小区封闭管理、无法入户征求居民改造意愿。针对这一问题,河北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河北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和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统计系统,采取“线上点菜”方式征求小区居民意愿。

  为全面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22版)明确,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应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进行实名制登记,进出生活区、施工现场应进行验码、测温、登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防疫工作要服从属地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管理。

  建立疫情防控机制、摸排登记人员信息、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充分保障防疫物资、全面消杀施工现场……各地坚持任务目标不变,做到疫情防控与改造工作两手抓,加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创新改造机制 总结推广经验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实践创新机制,并做好可复制政策的成果总结和转化运用,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贵州省充分挖掘改造小区及周边地区可盘活利用的闲置存量资源,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需要的养老、托育、停车、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出台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改造中既有土地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的配套政策。

  山东省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高水平编制改造方案,增加完善提升类改造内容,提高改造标准,将雨污分流、节能改造、弱电入地等优先纳入改造范围。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创新丰富“4+N”模式,探索可持续投入新途径,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专营单位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改造合力。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绿色社区创建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实施,最大程度节约资源和成本,实现共建、共享。截至5月底,改造开工率超八成。

  进行督促指导 着力推动落实

  为了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各地建立台账,及时掌握改造进展情况,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调研、督导和考评,稳步推动改造工作进展。

  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制度,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通报;实行省级老旧小区改造督导核查员制度,选派省级督查员常驻各市,通过明察暗访、督办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项目早开工、快完工。同时,研发应用了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台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的市及时预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3次组织联合调研组赴各地开展调研督导,指导各地做实居民参与工作、做好今年项目谋划和准备工作。各地积极行动,严格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制订改造方案,于6月前全面开工。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化平台,不断加强省、市、县三级联通,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州及时预警通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对改造项目进行现场抽查督导,督促各地加快改造进度,避免长时间施工给居民带来不便。同时,还围绕政策解读、资金筹措、技术文件解析等,开展一系列培训,提升各地工作业务水平。破解地方项目工期长、政策理解不够等“堵点”问题。

  各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高效推进,为如期完成今年改造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悉,202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840万户。“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届时,将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质量,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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