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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战略思考

  □ 陈继腾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安徽省黄山市的传统村落是徽州文化核心支撑性载体,绵延了几千年徽州文明史,传承了中华优秀文化血脉,彰显了地域文化价值力量,延续了民族记忆和生产生活智慧。

  战略意义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保护、传承、利用、发展中国传统村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必然要求,是对人类文化负责的壮举。

  ● 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系。

  以安徽省黄山市为例,这里的传统村落承载了徽州文化的历史文化内涵,是徽州文化的基因。

  黄山市的传统村落表达了徽州社会、历史、政治、经济、地理环境、民风民俗、生产生活方式等在物质空间形态和非物质文化形态上的反映,表现出了具有实用功能、自然生态、精神象征相协同的内涵特征,形成了传统村落特有的哲学理念,也表达了人与村落、村落与建筑、村落与自然的最直接最本质的空间结构体系,彰显了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

  传统村落是具有特色力、影响力、竞争力的战略资源。梳理“打基础、保核心、立长远”的战略思维,保护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促进文化持续发展,将乡村特色文化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动力,统筹自然山水、村落形态、非物质文化展示传统建筑利用等要素,让人们在传统村落中体验消费,从而达到城乡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叠加效应。

  同时,以传统村落为文化载体,可以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促进产业兴旺。

  ● 彰显城乡地域风貌特色核心要素。

  传统村落的价值属性、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及其生态价值表达出强烈的地域形象驱动和内在的“人与建筑、建筑与自然”的统一风貌,也表达了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天人合一思想。

  传统村落的视觉吸引力对城乡空间形象塑造的主题诉求极具中国价值、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对城乡品格和精神的形成具有显性意义。

  ● 统筹新型城乡关系。

  在一系列保护实施行动中,村民切实广泛地主动参与保护,基本上实现了从“要我保”到“我要保”的内心自觉情感保护共识,并因之全面激活了乡村经济再生,催生了传统村落发展的内生动力。

  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资本、农民主体参与,围绕传统村落发展的新业态、新动能、新理念不断涌现,对于打通生产—流通—消费城乡双向要素良性互动提供创造性转化平台。

  ● 区域一体化的独特价值。

  黄山市的传统村落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中,体系全面、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结构完整、价值厚重地表达出中华文化主流核心价值体系结构和特征,其起始、发展、演变过程中产生的著名历史人物和思想家近千人,传统村落已成为令人震撼的自然和人文奇观。

  在融合共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推进高质量创造性转化发展上,传统村落具有无与伦比的顶层坐标意义,更是彰显城市竞争力、吸引力、影响力的聚焦点。

  存在问题

  ● 村落保护仍显不足。

  传统村落数量虽多,但与其承载的博大精深、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相比,能够列入名录受到保护的数量仍然不够,还存在保护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 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特色不明显。

  现行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较多考虑了物质空间规划要求,而对于村落文化特色价值以及乡村复杂生态自然、人文景观系统成长演变的过程缺少研判和分析论证,对具体的微环境指导不够。

  ● 村落产业发展滞后。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对传统村落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村落面临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村民自治与社会资本、风貌特色与开发利用这些看似矛盾实则辩证统一的关系。

  现在不少传统村落存在“老龄村、空巢村、无人村”现象,其根本原因是这些村落已逐渐丧失吸纳农民就业、生产、生活的能力,其基础设施、居住现状、卫生状况等都不适宜现代农民生存与发展。

  ● 持续保护发展机制不健全。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相对滞后,传统村落概念界面不清晰,地方上经常与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建筑、古建筑等保护项目混为一体,操作层面不明确,极易造成重复工作,导致浪费现象。

  ● 对于当代价值认识不够。

  黄山市的传统村落不仅是以古徽州为核心区域,更包括徽州人影响的所有区域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叠加或转化成果。

  这里的传统村落以其系统性、丰富性、独特性、典型性、开放性、全国性而显著于世,具有资源、社会、历史、文化、生态、特色、产业等时代价值特征,是一种与时俱进、可持续发展的价值体系。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传统村落具有唯一性文化特色发展优势。对传统村落进行体系化发掘、研究、宣传、转化、发展等需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

  行动建议

  ● 狠抓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

  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是全面的创新性系统工程,主要理念是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统筹保护、利用、传承三大体系,深刻把握新时代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新观点、新理念、新方法,将传统村落文化置入现代历史演变、发展、成长的长河中,通过各种科技手段将其转型为具有“社会、经济、文化”等现代多元价值的体系,为其注入与现代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核心动力,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共生一体的全新价值图景。

  ● 全面普查建档行动。

  加大抢救性普查力度,开展全面普查、深入调查登记,规范建档,做到“全力抢救、全面保护”,由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健全完善传统村落管理信息平台。

  ● 建立分级名录保护层次。

  完善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分级制,参照国家传统村落认定标准,加快省、市、县标准的分级认定、分类保护,建立相互联系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加强各层次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传统文化保护标准及办法指导的工作。

  ● 实施规划编制全覆盖。

  全面加快传统村落各层级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市、县域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实施推进传统村落、美丽乡村、农房建设等全方位规划设计工作,深度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融合,确保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

  ● 促进传统村落产业发展。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品牌乡村工程,发挥传统村落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加强市场对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结合全域旅游、农业休闲、乡居康养、乡村体验、户外运动等新兴生活趋势发展新业态。利用“互联网+传统村落+……”引导村民致富,激发传统村落生命力。

  ● 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保障机制。

  建议通过立法切实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成立专门的传统村落管理机构,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新时代发展。同时,成立市级评审专家委员会和传统村落研究院,发挥技艺型、文化型专家的作用。

  作者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传统建筑分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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