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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中村“人村城”融合发展

  □ 雷 刚

  城中村改造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生活新期待的民心工程,也是提升城市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完善社会治理的发展工程,关乎多方利益。基于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我国率先在超大特大城市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凸显出城中村改造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独特的战略价值和紧迫的现实意义。新形势下高质量改造城中村,既要坚持因城施策、因村施策,又要突出系统思维,统筹协调城中村这一特殊空间“人”的需求、“村”的特色和“城”的功能,使改造成功于多方利益主体的价值共创,使旧村蝶变为新市民乐居空间、新经济增长引擎、新功能示范载体,激发出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的活力。

  响应“人”的需求

  兼顾“原村民”与“新市民”利益

  作为人口密集和价值多元的城中村,面对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其更新改造应首先纳入现代化的目标框架,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让人的现代化目标全过程引领空间更新,让空间更新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防止新一轮城中村改造“见物不见人”。

  居住在城中村的人,既有户籍在本村、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村民,也有大量户籍在外地的农民工、新就业的毕业生等新市民,而且很多城中村的新市民数量已超过原村民。

  推进城中村改造,首先要切实保障原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在规划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他们的现实诉求,配套完善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安置措施,统筹谋划好他们的生活出路和就业问题,使村民的长远利益得到保障,充分享受城市化红利,完成由村民向市民的根本转变,同步实现市民化和现代化。

  同时,城中村改造不是推进“城市绅士化”,不能把相对低收入的非户籍人口从现有居住空间挤出去,在其他地方形成新的城中村。要变排斥性改造为包容性改造,在有效保障外来人口居住权的基础上,充分响应新市民在就业、教育、社交等人力资本提升方面的诉求,着力培育低生活成本、优公共服务、好就业环境、高职住平衡等优势,让改造后的新社区成为外来人口在大城市安心扎根的第一站,从根本上破除城市内部新的二元结构。

  此外,要统筹处理好原村民和新市民的关系。外来人口同本村居民容易形成差别,容易发生矛盾,改造全过程要遵照法律法规兼顾原村民和新市民的利益诉求,引导新老居民自觉参与社区治理,保障他们平等共享城中村改造成果。

  彰显“村”的特色

  促进“烟火气”与“现代范”交融

  城中村是城市的故乡,虽然环境和功能较差,但为城市提供了便捷、便利且多样的生活,其浓郁的市井烟火气息,时时处处彰显着城市发展的活力,成就了无数有志青年来城市创业谋生的珍贵记忆。而且,沉淀于城中村的老建筑、古街道、特色美食和传统民俗,更是承载着不断融入城市的浓厚乡愁。因此,城中村改造绝不是以城代村,彻底抹除村庄记忆,“高大上”不是追求目标,“烟火气”才是考量标准,要着重处理好活力与秩序、传统与现代、经济与文化、空间改造与多元融合等关系,既让群众住得上新居、记得起乡愁,又让村庄因改造“烟火气”更浓郁、活力更充沛,成为城市吸引人、凝聚人的优质载体。

  激发城中村“烟火气”,要让人们享受到现代化设施的便利。城中村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突出短板就是环境设施条件滞后,直接影响城市现代化的整体进程。按照城市标准改造城中村,就是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的方式,系统谋划和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市政基础设施、环境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有序缩小城中村与周边城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巨大差距,让城中村全面融入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在推进城中村物理空间现代化改造的同时,还应特别关注居住者发展需要和心理感受,合理控制居住成本,避免外来人口因居住成本大幅增加而被迫外迁。重构公共开放空间,搭建公共协作平台,不断拓展居民的就业机会和公共服务共享渠道。强化村庄历史文化的现代传承和传统空间的创新利用,在乡风民俗传承中融入现代文明,让居住其中的外来人口既能感受到城市里的乡愁,又有更多的参与感和获得感,防止城中村改造后虽换新装却成“空城”。

  提升“城”的功能

  夯实“住得下”与“共同富”基础

  扩大可支付健康住房供给。外来人口在城市落脚,从“一张床”“一间房”到“一套房”,居住需求呈现阶段性、过渡性特征,且随着支付能力提高、生活方式改变和居留意愿增强,对成套、高品质的住房需求持续增加。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强化“安居”优势、吸引外来人口的重要契机,要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形势、居住需求变化和居民支付能力,统筹谋划市场化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村民富余的安置房以小户型为主单独设计、集中建设并长期租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多渠道加大可支付健康住房供应来聚人气、汇商机、促经济。

  强化产业和就业支撑。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和城市吸引人口的最大动力。要基于城市产业布局和劳动力供应结构,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低效产业“腾笼换鸟”和特色产业提质升级,使城中村改造后成为承接城市产业功能的活力空间。居住在城中村的外来人口是整个城市的劳动力供应源,在就地挖掘城中村自身岗位潜力的同时,还要引导城中村与城区其他产业集聚区、功能区搭建产业合作和就业服务平台,增强城中村为城市产业发展提供生活配套的能力,加快推动城中村居民实现高质量就业和共同富裕。

  促进人力资本提升。人力资本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人力资本积累滞后直接影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也会导致城市现代化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富有创新能力的劳动力队伍。因此,城中村改造在关注物质资本积累的同时,还应重视普惠型人力资本投资,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全面覆盖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拓展社区终身学习场景,提升低收入群体创新就业能力,破除人力资本“低端锁定”,更好匹配新质生产力要求和现代城市发展需要。

  作者单位为山东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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