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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配套功能 构筑幸福生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绿色出行的首选,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山西省晋中市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配套和设置充电设施,有效破解充电难、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规划先行

  满足现实需求

  晋中市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公交车、出租车等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科学确定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

  同时,晋中市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助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单位通过自建自营、服务外包等方式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对外开放的单位内部充电设施给予运营考核奖励,进一步挖掘单位内部充电设施为市民服务的潜力。

  据了解,晋中市印发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内容: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规划专门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存放区,并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满足市民充电的现实需要、保证充电设施空间布局合理。

  合理配置

  消除安全隐患

  近年来,晋中市建立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晋中市采用对充电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等办法,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对充电设施及其设置场所,加强对充电安全和配套电网设施服务等方面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在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处安装充电设施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产权单位配合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建筑、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图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供电企业确定充电设施配电箱、表箱安装位置、电源走向。

  此外,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审批环节,晋中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减少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设施。同时,结合当地实际,晋中市出台了《晋中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办事流程和各县(区、市)建设任务。晋中市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审批、财政、电力等单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充电设施备案、电力报装等问题。截至目前,晋中市城区已建成120个公用充电设施,分布于玉湖公园、体育公园、客运站、高铁站、政务中心等地区。

  完善设施

  提升居民满意度

  为进一步推动晋中市小区充电棚、充电桩等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在具备条件的小区,按一定比例安装智能充电桩,方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科学安排、合理规划,切实增加充电桩配置数量,最大程度消除私拉乱接电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在小区安装充电设施的问题,晋中市规定小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和充电桩等充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负责。建设完成后,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集中管理。对于既有小区无电动自行车车棚和充电桩、需增加充电桩设施的,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由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方可建设。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且征得业主同意的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尽可能满足业主的充电需求。同时,老旧小区的充电设施改造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征得业主同意后,进一步配套完善充电设施。

  完善充电设施建设,有利于为市民提供生活便利。晋中市将继续全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程序,鼓励市城区各单位、小区、个人,加快推进建设专用、自用充电设施,加快充电资源供给,全面优化晋中市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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