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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 绘就美丽中国『之江画卷』

  2003年以来,浙江“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带来乡村巨变,这场变革肇兴于浙江乡村,其旺盛生命力和巨大感召力也促成城市与乡村的“双向奔赴”,推动浙江千余个小城镇发生举世瞩目新变化。现阶段,按照构建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有机贯通的美丽浙江建设体系的思路,浙江积极推动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以城区为基本单元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绘就新时代人人心向往之的美丽中国“之江画卷”。

  坚持品质提升与试点先行并重,在守正创新中走出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城市发展实践之路。近日,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方案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聚焦提升基础设施品质、生活服务品质等五大品质,促进城区基础设施持续增强、生活服务大幅提升、产业环境明显改善、特色人文加速彰显、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美丽城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浙江省积极探索开展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试点,全力以赴推动项目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确定杭州市余杭区等6个城区列入2023年全省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名单,力争到2025年底,加快打造15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区。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务实笃行中不断谱写美丽浙江建设的新篇章。建设方案编制以城市体检为抓手,聚焦重点问题短板提出破解思路,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导则》提出,贯彻体检前置理念,以城市体检全面查找问题短板,明确改进方向,提出城区建设提升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统筹谋划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建设项目,持续完善“城市体检—问题短板—项目清单—方案行动—建设运营—综合评价”的工作机制。

  循迹溯源,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浙江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浙江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旨在打造现代化品质城市范例,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因势利导和因地制宜,在系统谋划中打造存量时代统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新载体。随着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城市建设的底层逻辑也发生深刻变化。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浙江积极探索以建设项目谋划为核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新体系。

  浙江在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中统筹谋划建设项目,全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落地落实。《导则》强调应明确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方向和目标,着眼城区各类功能体系提升和重点区块打造,提出建立“面向十年、锚定五年、谋准三年”的建设项目系统谋划机制,致力于将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打造成为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整体性、系统性的重要载体。

  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城乡融合持续深化。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了实施“千万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浙江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锲而不舍深化“千万工程”,并将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拓展推动到美丽城镇、美丽城市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拓宽“全域共富”之路,进一步迈向“城乡和美”之境,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自古以来浙江就是山清水秀、繁华富庶之地,如今一幅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之江画卷”徐徐铺展,“千万工程”绘就美丽乡村新图景,千余小镇开启美丽城镇新画卷,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描绘新时代“富春山居图”,努力打造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城市浙江样板。

  王 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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