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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老旧电梯应急更换全流程

  为进一步消除电梯安全隐患,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住宅老旧电梯应急更换程序指引》,对于投入使用超20年、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电梯定期检验报告不合格的住宅老旧电梯,可由物业服务人、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申请应急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更换电梯。

  此外,当电梯定期检验报告结论为不合格且有一个以上重点检验项目不符合,发生危及安全使用情况时,也可申请应急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更换。

  需要应急更换老旧电梯时,应首先由相关申请人提出使用建议书;形成建议书后,申请人应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建议等材料事先告知业主,同步抄告属地居(村)民委员会、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待公告期满,申请人编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公示,方案应包括工程名称、维修内容、预算费用、分摊范围、施工单位选定等内容。

  根据指引,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拨付首款申请。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或备案。审核或备案通过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或专户管理银行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手续。

  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可持电梯验收单等材料向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尾款。申请人还应将电梯更换工程总额、业主分摊明细、工程验收单等资料,在更换电梯所在单元门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告知。

  指引还引入了专户管理银行提供第三方服务机制,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专户管理银行免费提供的第三方监理、结算审价服务,并与其分别签订合同。

  (经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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