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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建管养防智”一体化新阶段

——杭州施行新版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观察


□ 严红燕

  城市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生命线”,一次燃气管线损害、一次供水管线故障,都可能影响城市运行和公共安全。7月1日起,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杭州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迎来一次制度重塑——从工程建设单一维度,向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保护和智慧管理全链条转变。
 
为何全面修订?
十七年发展带来新挑战

  原条例自2009年起施行至今已17年。其间,杭州城市空间快速拓展,地下管线规模持续增长,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建设加快推进,管线与主体工程交叉施工情形日益增多。

  同时,杭州行政区划多次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审批、行政执法等制度均发生较大变化,原条例已难以适应全市域统筹管理和全链条治理需求。

  “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必须改变过去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管理与维护不足问题,需更加重视既有管线的更新修缮、安全监测、隐患排查和施工保护。”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链条治理
破解同步实施难题

  此次修订的新条例突出全链条治理,增设“规划和建设”“运营维护”“管线保护”“智慧化管理”等专章,将专项规划、行政许可、验收备案等纳入统一制度框架,形成从规划建设到运营保护的闭环管理。其中,针对道路重复开挖这一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新条例强化地下管线与道路建设、修缮的统筹协同,综合治理“马路拉链”。

  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等主体工程建设中,往往需要同步实施多种地下管线工程。过去实践中,部分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存在责任主体不够清晰、单独办理许可困难、施工组织衔接不畅等问题。为此,新条例对同步实施管线工程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技术前期等作出系统规定,明确主体工程建设单位和管线建设单位的职责,推动主体工程与管线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有效衔接。

  值得关注的是,新条例单设“管线保护”一章,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保护责任,构建施工前查明、施工中保护、事故后处置的全过程安全责任链条。

 
补齐运维短板
为既有管线加“保护锁”

  地下管线不仅要“建得好”,更要“管得住、维护好”。

  如施工中发现不明地下管线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报告,必要时停止施工;发生管线损害事故的,应当立即停工、及时处置并配合抢修。禁止损坏、占用管线,擅自移动安全警示标志,违规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擅自接驳管线等行为。

  对于废弃管线,新条例要求采取封填管道、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环境和结构安全隐患,具备拆除条件的应当及时拆除,避免废弃管线长期失管。

  新条例还补齐运营维护制度短板,设置“智慧化管理”专章,管线数据由静态归档转向动态更新,通过智慧化手段实现管线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及时处置。

  “新条例从‘管工程’转向‘管全过程’,从‘分头建设’转向‘协同实施’,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从‘静态档案’转向‘及时存档’,体现了杭州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理念的系统升级。”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

 
完善设施布局
提升杭州城市功能

  目前,全市已建成供水厂62座、供水管网约3.9万公里,供水能力达683.3万吨/日;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64座、污水管网约6323公里,处理能力达442.5万吨/日。建成燃气管网约3.84万公里,形成“多点接气,环状供气”格局。

  此次新条例的施行,是杭州深化超大城市治理、建设韧性城市的重要法治举措。通过明晰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全链条管理制度、赋能数字化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地下管线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保障能力。

  接下来,杭州市将继续优化供水、燃气设施布局,全力推进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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