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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城市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 时间:2026-06-08 09:01
- 来源:中国建设报
□ 葛 欣 孙甲超
共建共治共享是城市建设的核心理念与根本原则,回答了“城市建设和发展依靠谁”“城市如何治理”“城市发展为了谁”的时代课题。当前,我国城市建设正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从“重建设”向“重治理”转变,深入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市民等多方力量,破解城市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既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举措。
坚持党建引领
凝聚各方力量
党建引领是城市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根本保证,更是凝聚各方力量的核心支撑。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参与主体多、利益诉求杂,唯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把准方向、凝聚共识、整合资源,确保共建共治共享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城市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实际成效,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凝聚人心、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战斗堡垒。
● 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搭建共建平台
要健全“省市统筹、区县主导、街道主责、社区主抓”的四级联动机制,将城市建设、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职责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从“管理者”向“服务者”“引领者”转变。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中,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吸纳党员干部、施工单位、居民代表参与,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矛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群众需求。
●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活共建动能
深入推行“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组织在职党员、退休党员下沉社区,参与城市建设、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在城市建设中亮身份、作表率,带动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凝聚起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合力。
搭建协同参与平台
形成共建格局
城市建设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市民协同发力的“大合唱”。要打破政府主导一切的传统模式,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搭建协同参与平台,鼓励多元力量投身城市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市民主体”的共建格局。
●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与服务保障
政府要切实履行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监管服务等职责,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为共建共治共享提供坚实保障。在城市规划环节,坚持开门规划、民主规划,广泛征求市民、企业、专家等各方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城市发展实际、贴合群众需求。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停车难、供水供电供气保障不足等问题,加大投入力度,补齐设施短板,同时注重统筹协调,推动各类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多元协同共建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城市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引导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投身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参与社区治理,协助解决小区环境、设施维护等问题;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志愿服务队、公益组织等,引导其参与城市环境整治、民生服务、文化建设等工作,成为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力量。
● 突出市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参与热情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也是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力量。要搭建群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让市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建设者”。推行“居民议事会”“楼栋议事群”等机制,鼓励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等事务,实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讲等方式,普及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营造“我的城市我的家,我来建设我来护”的浓厚氛围,增强市民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幸福感。
聚焦民生导向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建共治共享的最终目标,是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市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民生福祉贯穿城市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让城市建设更有温度、更贴合民心。
●推进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
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关键举措。要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基本原则,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结合小区实际,重点改造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完善养老、托育、便民服务等配套设施,改善小区环境面貌。注重保留城市历史文脉,在城市更新中保护老建筑、老街区,避免“千城一面”,让城市既有“颜值”更有“内涵”,让群众在留住乡愁的同时,享受现代化城市的便利。
●优化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围绕群众衣食住行、教科文卫等核心需求,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细化。加大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领域投入,新建、改扩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推进城市公园、广场、健身步道等公共空间建设,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场所。要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健全养老、托育、残疾人保障等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都能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感受到城市的温暖。
●破解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效能
要聚焦城市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托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问题源头化解、高效解决。针对城市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噪声污染等问题,发动群众、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治理格局。要强化数字赋能,搭建智慧城市治理平台,整合政务服务、环境监测、应急处置等资源,实现群众诉求一键上报、快速响应、及时办结,提升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让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健全制度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深入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制度保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协同治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让共建共治共享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各项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要加快完善城市建设、社区治理、群众参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市民在城市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各方参与行为,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细化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出台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的扶持政策,为多元主体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提升工作合力
要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市民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同治理会议,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的矛盾问题,凝聚工作合力。完善群众参与机制,规范居民议事、意见征集、监督评价等流程,让群众的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落实。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要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治理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对各级政府、部门、街道、社区以及参与主体的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时要注重群众满意度,将群众评价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贴合群众需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资金分配等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倒逼责任落实。要建立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媒体对城市建设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落到实处。
作者葛欣单位为黑龙江省党建研究中心;孙甲超单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