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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实施城市道路挖掘修复集成改革
- 时间:2026-06-12 09:05
-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一件事”集成改革,整合多项分散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解决道路挖掘审批流程繁琐、材料冗杂、耗时偏长等难题,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据了解,以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相关审批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设施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等5个独立事项。此次改革将5个分散审批事项整合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一件事”,全面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后,法定9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精简至11项,群众线下跑动次数缩减至1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该厅建立联合勘验审批机制。由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管理部门牵头统筹,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性现场踏勘、同步核验、统一出件,现场形成多部门会签的《联合勘验意见书》。按照流程要求,受理业务后2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现场勘验邀约,各相关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反馈,大幅压缩现场核查周期。同时,针对工程量小、风险可控的简易工程,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速度。简易工程适用条件、量化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明确并对外公示,严格规范适用范围。
在优化审批服务的同时,改革同步强化事中事后规范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3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取得书面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针对城市管道抢修等紧急工程,允许先行破路施工并应及时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在24小时内补齐审批手续,实现道路规范管护与应急高效处置有机统一。
(王韵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