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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开创城乡规划新局面

  2014年以来,市城乡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提升年、显效年”总要求,牢牢把握“稳重求进、改革创新、争先进位”的工作基调,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大力提升城镇化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为济宁城市化发展绘就了锦绣新蓝图。

  回顾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划编研,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总体规划层面。一是为适应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需求,启动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济宁都市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我市还启动了济宁都市区总体规划(都市区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与市水利局联合编制完成《泗河流域保护与空间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研究确定泗河发展的总体定位,生态保护和发展策略,进一步强化泗河防洪生态安全,拓展济宁都市区发展空间,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三是组织编制完成《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科学定位经济技术开发区性质、规模、发展方向,进一步打造中心城区“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合理统筹都市区产业布局,协调都市区组成城市同城化发展。

  战略规划层面。一是组织实施《济宁都市区空间战略与行动计划》规划编制成果。该规划通过深入分析都市区发展存在问题与面临机遇,重点就都市区各版块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生态管控体系等一系列都市区宏观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部署。二是组织编制完成《济宁都市区综合交通规划》(含济宁市域交通规划研究),旨在全面梳理济宁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交通一体化为带动,促进都市区融合发展。

  专项规划层面。一是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村庄保护等方面,组织开展完成济宁市市域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研究。二是组织编制完成《济宁市城中村(棚户区、危房)三年改造规划》,针对城区部分环境较差、住房简陋、安全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提升。三是根据《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省厅有关要求,积极编制完成今年第二批10个新增示范镇总体规划。同时,扎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工作,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街区、竹竿巷历史文化街区、曲阜市明故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三处街区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方面。针对市区高架桥少、出行不便、农贸市场布点不足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市城乡规划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规划并审批完成了10座人行天桥和5处立体停车场规划选址及审批工作。配合市住建部门完成了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站规划选址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完成城区新建、改建15处农贸市场、济宁蔬菜批发市场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二)实施阳光规划,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市城乡规划局实行“五公示一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规划信息网,以及局办公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项目现场、公共活动场所等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在建项目和审批结果进行全方位公告公示。

  积极开展规划宣传咨询活动,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今年以来,在新世纪广场等公用场所开展了以“科学规划问计于民、服务群众答疑解惑”为主题的规划宣传咨询活动,对重点规划、民生规划进行公示,发放了《征求意见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目前,城区公共场所共设置规划公示牌、征求意见箱11处。通过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体现了民情,汇集了民智、民意。7月底,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参观指导城市展示馆,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充分征求了与会领导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完善。

  完善建设工程批后公示牌。为进一步规范批后公示,城乡规划局制定了规划公示模板,统一了格式要求,充实了相关内容,更加便于公众监督和及时反映情况。

  利用城市展示馆平台宣传规划。已全面完成城市展示馆布展工作,并于7月1日正式开馆试运营。在城市展示馆入口处设置意见箱,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利用城市展示馆展厅,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特色规划等进行规划公开,对让群众充分了解规划,参与规划。

  展望2015年工作规划

  抓好重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济宁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含济宁都市区交通研究)、济宁都市区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履行完所有技术审查和报批程序,通过省政府批准实施。积极开展济宁市美丽乡村规划等编制工作。

  打造宜居城市,建设“精致济宁”。在规划设计层面: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适当提高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加强对养老设施、中小学幼儿园、体育运动等设施配建,重点对交通、停车配建实行刚性约束,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加强“微空间”设计,均衡开敞公共空间布局。充分利用水资源优势,突出滨水开放空间使用,打造生活游憩型滨水岸线。在规划管理层面:从严控制规划变更,提升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实施景观方案审查,对绿化指标进行规划核实,严格审查建筑外立面造型和色彩,确保功能片区景观品质和总体效果。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能。继续实行上门服务、“延时办公、预约办公”制度,确保审批服务主动、超前、贴心。对位于重点区域、节点的建设项目实行设计方案招标、征集,通过进行多方案比选,优中选优,提高规划和建筑设计质量。完成“数字规划”二期建设,完善规划空间数据库和规划研究、决策、分析的功能性服务系统,对城市重点规划片区进行精细三维建模,实现移动规划审批、展示、远程规划管理。

  加强规范性技术文件制定。努力做到超前研究一批,着手起草一批,争取出台一批,梯次推进规范性技术文件的实施。2015年重点做好城市设计导则、城市景观绿化管理等文件制定工作。

  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所涉及问题的整改。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目前已经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市城乡规划局将对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并销号,同时按照时限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活动成果,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

  巩固推进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完善各类制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加“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做好“网络问政平台”问题答复工作;全面实施“阳光规划”,定期开展规划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胡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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