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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文件推动充电桩进社区
- 时间:2022-10-11 08:38
- 来源:中国建设报
□ 江 程
随着电动汽车受到市场欢迎,民众安装充电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然而,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规章,一些城市的民众在小区安装充电桩时遇到种种困难,其中之一就是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意配合。近来,一些城市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与权益,推动解决充电桩进社区难的问题。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及负面行为,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积极配合居民个人、供电企业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活动,不得无故阻挠、擅自设置“门槛”以及收取无实质性服务内容的费用。
根据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向属地供电企业提出剩余可用电力容量评估申请,并配合供电企业完成现场勘查、剩余可用电力容量及充电设施可安装数量的评估。评估结果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公告。要配合开展自用桩建设。经评估具备安装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业主(房屋租赁人)申请的先后顺序配合自用桩建设,并建立台账,做好登记。
山东省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的通知》,申请人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不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或者确认申请人具有固定车位产权、一年以上车位使用权登记证明。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现场勘查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配合供电企业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和隐蔽电源管线走向等。施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调配合充电桩安装单位现场施工,并加强现场检查管理,督促各方严格履行承诺书约定的义务。
不久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充电桩所有人、充电桩提供方和安装企业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在符合消防、电力容量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应及时配合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勘查现场和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
北京要求,实施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且电容符合安装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包括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等。
除了明确责任、义务,一些城市还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关收费服务。成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委托开展充电设施运维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受托开展充电设施运维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充电设施运维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内容、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北京明确,电动车充电桩所有权人可以与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管理、维护电动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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