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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谋共享千年古城焕发“新生”

  □ 赖进益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是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福建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的县级城市。从唐代至清代的1000多年间,长汀县一直是历朝历代州、郡、路、府的治所,有着“客家首府”“红色小上海”的美誉,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丰富而璀璨的文化。这些年,长汀县主动作为,把为民护城、为民建城、为民造福贯穿于名城保护与利用全过程,探索出共建共谋共享的名城保护与发展新路子,推动古城焕发“新生”。

  凝聚共情共识

  古城活力更强

  长汀县作为古汀州所在地,是当地群众的世代“乡愁”。在古城保护中,长汀县以“还给长汀人民一个古汀州”为目标,因城制宜、因势利导,全面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名城保护与利用的主动性、积极性。

  成立管理机构。2012年,长汀县组建了全省首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县财政部门每年划拨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名城保护与利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营造浓厚氛围。2013年以来,连续11年举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系列活动,邀请国际影星成龙等名人来长汀宣传,擦亮名城“金字招牌”,让名城走向世界;2021年以来,主动造势,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保护名城、人人有责、人人出力”的浓厚氛围。

  推进立法保护。促成《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深化法治宣传、知识问答等系列普法工作,为依法护城提供法治保障。

  突出共谋共为

  古城风华更盛

  在名城保护与利用过程中,长汀县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重现历史风貌、守护汀州文脉、挖掘名城故事。

  广泛汇聚民智。涉及名城保护修复的每个规划、每个工程的决策,均通过调查问卷、走访调研、公众投票的方式征求意见,让名城保护与利用实现“最大公约数”。

  调动民间力量。创新建立“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三权分离机制,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将宗祠家庙、古建老宅的修缮、管理交给民间自发组建的非营利性理事会,推动保护工作变成“长汀人民自己的事”。

  打造工匠名城。举办各类技能竞赛,发掘培养了拥有传统木工技艺和砌筑技艺的本土人才120余人;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吸纳美学、历史、文化等各方面专家百余名,为名城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彰显共享共赢

  古城烟火更浓

  长汀县把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与改善民生福祉结合起来,着力增强游客的满意度和居民的获得感,实现护一座名城、兴一批产业、富一方百姓。

  改善人居环境。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旧”理念,在保持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四大历史街区和七条主次干道的沿街立面修复,整理房屋400余栋、面积2.4万平方米,显著提升了古城风貌和居民幸福感。

  拓宽惠民渠道。推出长汀农信金融产品“名城古建贷”,支持原住户修缮传统房屋、改善居住条件,鼓励居民发展民宿产业,既消除了危旧房安全隐患,又提高了传统建筑的利用效率,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古城保护和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有积极的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已有196户原住户办理相关贷款1.62亿元。

  促进文旅融合。因地制宜做好业态规划,扶持打铁铺、剃头店、豆腐坊等传统“老字号”以及“旅拍”等新兴业态,促进原住户日常生活和街区景区业态自然融合、生动延续,让游客在市井烟火中感受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的碰撞。去年,长汀县共接待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867.1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6.46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同时,游客消费促进了河田鸡、豆腐干、姜糖、槟榔芋等土特产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在餐饮、住宿、交通等行业中获利。

  几十年栉风沐雨,一座城春华秋实。随着一系列保护措施的落地见效,长汀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民众对家乡的获得感、认同感、归宿感、幸福感越来越强,一个底蕴深厚、人文荟萃、风情迷人、环境优雅的汀州古城正以崭新的面貌绽放独特的魅力。

  (作者为长汀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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