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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供行动指南

  《陕西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近日印发,秉承“保护优先、传承活态”的理念,对全省历史建筑概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了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保护、修缮及利用流程和技术要求,为全省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提供了科学、系统的行动指南。

  根据导则,历史建筑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据了解,陕西省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历史建筑数量众多、类型多样,截至2025年6月,全省已公布历史建筑1224处,涵盖民居、商业、宗教、工业、教育等多种功能,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

  从空间分布特征看,关中地区的历史建筑数量最多,达到573处,而陕南和陕北地区分别有370处和281处,整体呈现出“中多南北少”的分布特点。在各市域范围内,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渭南市、铜川市、西咸新区等地均拥有一定数量的历史建筑。

  为有力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还提供了关于常见病害识别与修复、日常维护、设备安装等方面的操作指南,以推动历史建筑的分类保护和精准实施。这些措施旨在为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量身定制合适的保护策略和发展路径,确保每一处历史建筑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将助力全省历史建筑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既守住文化遗产的“根”和“魂”,也让老建筑成为城市更新、文旅融合的“新载体”。

  (秦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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