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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点任务

  □ 李昂臻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城市更新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认识实施城市更新对于城市发展模式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重大意义,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市更新重点任务。

  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城市更新制度政策体系。全国已有410余个城市成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多个城市相继出台城市更新条例、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文件,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310余个城市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路径程序逐渐清晰。接下来还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提升政策适配度和精准性。要强化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指导地方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工作成效。完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度,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做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要建立城市更新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打通政策堵点,发挥政策组合拳优势。完善项目弹性供地、性质兼容、用途转换、产权归集等政策,推动形成“地随房走”的城市更新用地保障机制。

  激发内生动力,创新城市更新投融资机制。12个省设立了专项资金给予奖补或贷款贴息,12个省发行专项债近1000亿元用于各类更新改造,28个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基金,总资金规模达4550亿元。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落实项目资金平衡责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利用各方面资金资源,构建好政府、企业与产权人之间的资金共担机制。一方面要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用好“两重”“两新”国家政策窗口期,用足增量政策工具。另一方面,强化城市更新金融支持,推动建立以现金流为基础的金融创新制度,鼓励发展城市更新基金、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丰富金融服务“工具箱”。此外,进一步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扩围可享受专项税收减免政策的城市更新项目类型。通过特许经营、政企合作、企业承包、自主更新等多种形式,激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发挥社会资本“生力军”作用。

  注重可持续性,推进城市更新项目高质量实施。16个省建立了城市更新项目库,加强项目谋划、常态化储备和动态调整。要讲究策略方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先急后缓、有力有序,合理适用、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和标准,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注重多主体参与、多渠道筹资、多方式运营,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实施模式,推动运营前置,一体化主导更新。加强城市更新项目内、片区内以及项目间、片区间的资源统筹,推动实现整体利益平衡与空间功能价值提升。畅通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多元参与路径,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持。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项目实施、评估及反馈的信息化建设,增强项目可持续实施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行动,能够有效释放投资和消费潜能,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口、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抓手。要坚持不动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成,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以积累之强,行精细之能,笃不怠之功,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立可持续模式和政策法规,共同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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