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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执法,破解执法难题

  本报记者 王晓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巩固深化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要“提升执法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探索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非现场执法通常是指行政机关通过现代科技手段采集、记录获取违法证据,并对行为人实施行政执法处罚活动。近年来,上海市、宁波市等地积极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

  数字赋能——

  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一方面,当前城市治理的重心已从外延扩张型转向内涵式发展,对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管理的方式产生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任务多人员少、冲突多保障少、误解多理解少的困境。外部环境因素与内在转型需求的叠加,要求城管执法队伍必须创新方式方法,树立队伍新形象,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为此,浙江省宁波市从2018年以来,全面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并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以构建协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核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1年1月1日起,浦东城管在全区范围内试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同年10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些都为规范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提供重要实践样本。

  全面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提升转型,促进城市管理从“治”向“智”转变、向“制”提升,才能为非现场执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上海市以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形成了数字治理“上海方案”。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非现场执法具体推进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托“一网统管”平台推动非现场执法工作。

  宁波市于2012年组建智慧城管中心,搭建智慧城管平台、打造视频监控体系、打造智能监管系统,该市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承载,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数据资源交换中心,构建“一网统管整体智治”工作平台和“三级平台五级联动”工作流程,市、区、镇街三级平台体系基本形成。统筹推进视频监控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城的“天罗地网”。全力打造城市精细化管理协同应用系统,涵盖垃圾分类、渣土监管、道路养护、桥梁监测、停车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构建“数据一朵云、管理一平台、服务一门户”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执法“三位一体”的全覆盖监管体系,实现了从管理到执法的无缝衔接。

  流程再造——

  让非现场执法有据可依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是上海市首部非现场执法领域的法规,从多方面探索了非现场执法的执法流程等重点内容。

  探索建立非现场执法处罚流程。非现场执法与传统执法办案流程不同,省去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现场环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托城管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将物联感知设备、执法监管对象数据库和城管执法业务中台串联,构建了从取证、处置、审议、处罚到执行全流程“非现场”办案闭环。

  开发建设非现场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在建立处罚流程的基础上,配套建立了中台审核机制、落实终端处置机制。健全相对人权益的保障机制。实行双重证据审核机制,明确了“证据审核”和“法制审核”环节。畅通申辩渠道,与“线下陈述申辩”的传统方式相比,运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办理案件,进一步拓宽了陈述申辩的渠道,在案件处罚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浦东城管”微信公众号申诉功能的方式进行陈述申辩;同时,也设立了专门的申辩窗口,负责非现场执法的陈述申辩,给予当事人更多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打造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在实践中,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已确立了部门、人员并明确了责任,出台了相关办法。在法规出台后,进一步对照法规,建立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信息数据查询制度,明确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对于违纪违规的由相关部门明确了处分办法,严格落实了信息数据的保密机制。

  宁波市也注重规范程序清单管理,全链条为非现场执法做到取证“非接触”。该市配备执法记录仪3657台,投用采集站167个,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留置送达等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记录内容,实现音像证据清单标准统一。汇编非现场执法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实践指导,提供可执行、可复制、可推广的教科书式执法样板。

  推进证据采集规范化。制定视听资料证据收集制作规范,对证据来源、采集方式、法制审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非现场执法模式下取证流程。加强基层中队法制员队伍建设,设立法制员179人。探索推进“律师驻队”制度,聘用公职律师56人,加大证据合法性审查力度。

  执行落地——

  让非现场执法效能提升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是执法方式变革的重要目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前端管理、普法教育、街区包干、行业自治、小区自我管理等多元化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的积极作用。

  宁波市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全方位为非现场执法破解非诉“执行难”。优化法院联动机制。通过司法联络室、互设法制联络员、联席会议、人员派驻等方式,建立与法院的常态联动机制,制定了联席会议、处置会商、信息互通等制度,得到了执法程序、证据采集、文书送达等方面的司法指导,打通了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绿色通道。

  优化执行联动流程。经过催告履行、合法性审查、受理立案和准予强制执行等环节后,对有可执行财产的当事人,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无可执行财产的当事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有效增强了执法权威性和法律严肃性。

  优化宣传引导效应。收集整理非诉执行案件样本,通过电视、报纸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放大成效影响力,形成“执行一个,教育一片”的震慑态势,营造群众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以非现场执法为突破,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自2017年至2021年,宁波市普通程序案件增长275%,执法冲突下降83.8%。上海市比传统办案模式效率大幅度提升。原来从人工拍照取证到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均需要27天,而非现场执法案件从发现到审核到履行完毕平均耗时小于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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