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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新版立体绿化实施办法施行

  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系统推进立体绿化建设,修订后的《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8日起施行。《办法》提出,通过综合立体绿化经费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各类立体绿化建设实施。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里的立体绿化概念指的是以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为载体,以植物为主要材料,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以及硬质边坡绿化等形式去进行绿化,不同于地面绿化,这需要有一些建(构)筑物或者其他空间结构作为载体,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拓展生态空间,使绿地从平面走向立体。

  在深圳,“立体绿化”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早在2016年,《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就提出了“立体绿化”这一概念。2019年原《办法》印发,提出了“在保障平面绿化建设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立体绿化工作”的目标。此次正式施行的《办法》,则对原办法中的指标要求、折算标准、经费补贴,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办法》规定,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已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当给以经费补贴奖励。补贴对象为相应投资主体。也就是说,补贴奖励的范围是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新建及改造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同时,《办法》详细规定了相关的补贴奖励政策。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廊柱、围栏等实施墙(面)体绿化的,按墙(面)体绿化覆盖面积的20%折算配套绿化用地面积。桥体绿化、棚架绿化、窗(阳)台绿化、硬质边坡绿化按载体绿化实际面积的20%折算配套绿化用地面积。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其他类型立体绿化为150元/平方米;单个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经费补贴不超过建造成本的40%等。

  “补贴分为建设经费补贴、养护经费补贴两种形式。”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建设经费补贴要求“在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可以向所在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经费补贴;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超1年,不再给予建设经费补贴”;单个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经费补贴不超过建造成本的40%,其建造成本是指其造价结算的金额。

  此外,为了避免重复套取补贴的情况,《办法》明确享受包括海绵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建设补贴范围。

  据了解,深圳市自2018年起,每年开展家庭“最美阳台”评选活动,鼓励市民群众对自家阳台、庭院、天台等进行绿化美化、增绿添绿,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共同为“绿美深圳”贡献力量。截至今年年初,深圳全市立体绿化总面积已超600万平方米,2023年深圳全市新增立体绿化面积36.72万平方米,2024年深圳全市拟新增立体绿化20万平方米以上。

  李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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