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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为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供法律保障

  《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这是四川省首部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和优化城市空间开发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实现空间转型升级和城市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和轨道交通的快速推进,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的需求更为迫切,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统筹和一体化开发成为必然。条例主要对地下空间开发原则、规划用地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监督和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条例提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公共优先、分层利用、共享互连、安全可控、绿色环保的原则。成都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制定地下空间相关土地出让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地下空间依法开发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条例明确,地下空间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分为浅层、次浅层、次深层和深层地下空间。深层地下空间应当作为远期开发资源加以保护,并预留开发利用条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考虑相邻地下空间的发展需要,为相邻地下空间预留条件。

  条例规定,地下空间应当优先用于布局地下交通、应急防灾、人民防空、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布局商业、工业、仓储、物流设施等项目;禁止布局住宅、学校、托幼、养老等项目。

  李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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