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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保护传承基础 守护历史文脉

  福建依山傍海,被称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品种齐全、特色鲜明。有9座历史文化名城、49片历史文化街区、20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93个传统村落、8594栋历史建筑,传统民居11大类33小类。福建省党委政府谋定而后动,多措并举,目前已初步形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建章立制

  做好保护工作顶层设计

  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离不开制度保障,只有夯实制度基础,才能让历史文化思接千载,视通万里。2017年,福建省人大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明确了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监督内容。在此基础上,福州、漳州、泉州、长汀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均出台名城保护条例。2019年,福建省党委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明确抢救保护、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三大工程十五项工作任务。2020年,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建立城市更新改造中先普查后征收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工作机制。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福建省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历史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领导担任召集人,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工作。此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成立“风貌办”统筹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各地市明确主管部门,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有专人、专班推进。

  强化要素保障

  形成历史文化保护合力

  2014年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福州大学等高校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普查,登记全省历史建筑线索,依托福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研究中心,建立数据库。在普查基础上,督促各地对照福建省制定的历史建筑认定导则,分期分批认定公布,目前全省每个市县都已至少公布一批,总数达8594栋。2021年全省新公布第五批14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全省历史文化街区总数达到49片,其中国家级4片。

  在摸清历史文化资源家底的基础上,福建省聚焦不同保障要素,形成历史文化保护合力。

  搭建信息平台。建成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现已上线8211处历史建筑和1205个名村及传统村落数据。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开发建成福建传统村落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由村集体向村民收储传统建筑,通过租养平台供全社会认租认养,已上线107个传统村落337栋传统建筑。

  加大投入力度。2014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84亿元,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3亿元,撬动地方和社会投入保护资金达460亿元以上。从2020年开始,省级投入5.42亿元,用于10片历史街区、100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1000处历史建筑保护行动,并纳入省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1年投入2.41亿元用于该保护行动,2022年安排3亿元开展古街古镇古厝保护行动,安排5000万元用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补助。

  充实技术力量。省级成立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出台历史建筑认定、古建筑修缮定额标准,评选第一批22名省级传统技艺传承人,开展传统工匠评选。推动省内高校2020年开始新增设历史建筑保护等本专科专业,截至目前,全省已经有32所高职院校、79所中职院校开设古建保护相关专业21个,专业点273个,在校生有4万多人。

  此外,福建省还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民众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设立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举报专线,重点接受拆除破坏历史建筑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主动联系古建筑民间爱好者,对发现问题苗头及时介入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2020年以来共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95份。

  编印发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应知应会知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汇编等,提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基本认识和业务能力。每年通过央媒省媒发布1000余条信息。编印拍摄《福建古建筑丛书》,《走近福建传统村落》双语画册、《圆梦古村》纪录片等,扩大宣传面和社会影响力。

  活化利用

  让历史文化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特别是让社会和公众等力量积极参与到保护发展中来,全省共有260多家高校、设计团队、企业参与到历史文化保护中。一是政府、企业合资。如福州三坊七巷、朱紫坊等由国企古厝集团牵头打造,烟台山历史文化街区由万科集团投资。二是借助原住民和乡贤力量。如福州永泰县现有152个庄寨,发动宗亲力量,成立了38个庄寨理事会,让重点庄寨做到不塌、不漏、不倒。三是推进“工料法”。如宁德屏南县熙岭乡采用“工料法”,平均每个项目节约前期工作时间约1个月,参与投工投劳的本地村民、工匠多达340多人,通过参与村级项目建设人均增收5万元以上。

  福建省党委政府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考察时强调的“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的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保护基础,压实保护责任,构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统筹做好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苏友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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